内蒙古 档案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
发布时间:2017-12-0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7年盟市厅局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明确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区年度考核指标。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档案工作,落实国家档案局执法检查组反馈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区首次将档案工作纳入盟市厅局领导班子考核指标。
档案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工作业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指标,对于推动落实国家档案局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维护党和国家的历史记忆、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自治区档案局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制定上报《2017年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档案工作考核指标评价办法》和《2017年厅局领导班子档案工作考核指标评价办法》,对年度考核指标中的档案工作指标进行了分解和细化。其中,盟市档案工作考核指标包括保障机制、依法行政、“三个体系”建设等26项内容,厅局档案工作考核指标包括保障机制、“三个体系”建设、本系统及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管理档案考核工作等18项内容。下一步,自治区档案局将通过开展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注重对考核对象考核指标的日常监控,对其指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进行评价。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推动下,今年,全区12个盟市都将档案工作列入辖区内部门和地区的年度考核指标,其中,鄂尔多斯等8个盟市均是首次将档案工作纳入地区年度考核工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12月4日 总第3151期 第一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