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档案局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若干名,依据《杭州市档案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主要从新闻媒体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档案学会等社会人士中选聘。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档案法治建设;
(二)热心档案事业,熟悉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
(三)热心支持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三、聘任程序
(一)申报
通过个人自荐或由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推荐的方式,于通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向市档案局提交纸质申报表(附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审核公示
市档案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档案局颁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
四、聘任期限
市档案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解除其监督员资格。
联系人:毛贤广 联系电话:85380604 传真:85379435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路3号
附件:杭州市档案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表(请至文末下载)
杭州市档案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