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杭人考〔2013〕35号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3〕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3年度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11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档案事业概论》(初、中级)
下午2:00-4:00 《档案工作实务》(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和档案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高中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6年。
(6)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7)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二)从事档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7月10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23日至25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培训考试网(网址:www.ttt.gov.cn)首页“考试资讯”-“考试服务”栏目中的“区县(市)审核地址”]。
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对照各自报考条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级别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 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填写好《2013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2013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后,一并于7月29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5456079,文件下载网站:培训考试网(网址:www.ttt.gov.cn)。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8月10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9〕20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教材征订。
省档案系列资格考试用书由省档案局组织编写,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还编印了《档案专业培训考试参考资料》。考试用书的发行由杭州市档案事务所负责(联系电话:0571-85342980,85503168;联系人:李细仙),杭州市档案局将组织相应的考前培训,学员可自愿参加(联系电话:0571-85340992;联系人:张建萍、李细仙)。
八、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档案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3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2013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